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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郭昱晴洗地失敗大翻車! 網友轟:失控殺孩子可減刑?
無名
2025/07/19(六) 06:02:43.002 ID:1t05eHFc
No.18800407
del
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對未成年兒童犯行者的刑責。不過在表決過程中,民進黨立委投下反對票,引發社會輿論。對此,民進黨立委郭昱晴發文原先想洗白,不料卻因舉例讓網友更不爽痛批,「你舉的例子本來就該重判,你替犯人想,誰替小孩子想啊」、「請問那個舉例是說,"失控"殺孩子可以優惠打折的意思嗎?」
無名
2025/07/19(六) 06:05:07.096 ID:rHP1uda6
No.18800410
del
>>18800407
可憐藍白看不懂286法條的問題
懂法的都聊開了
你藍白為什麼砍致死7歲以下增加1/2刑罰的部分?
是不是想幫凱凱案的支那兇手減少刑罰?
無名
2025/07/19(六) 06:10:50.785 ID:9ONSN9Z6
No.18800413
del
>>18800407
次修法之後,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的虐童致死罪(刑法§286,故意凌虐加過失致死),在司法實務上可能真的不容易有適用機會了。
然而,這並不是因為修法帶來「保護兒童」的效果。
毋寧是說:當「沒有殺人故意」的刑度已經跟「故意殺人」十分接近時,一旦被害人在現場出現生命危險,行為人會更傾向於不留活口,而不是懸崖勒馬、送醫急救。
想想看,在「送醫曝露犯行,人生從此毀滅」跟「一不作二不休」之間,已經犯下虐童罪的行為人會怎麼選?
不難猜吧。
若能滅證成功,從此就能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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