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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6/27(五) 11:08:21.851 ID:G2EiHAgYNo.18794042del
立法院再次被藍白綁架,通過黃國昌一人獨大,毫無討論的「法院組織法」修法
這一次,已經不是沒有「實質」審查,而是根本沒有審查!
民眾黨4月提案、5月逕付二讀,直到6月才在民進黨召委莊瑞雄的安排下,召開第一次公聽會。
短短70天,就從提案進入表決,剛剛,三讀通過。
司法公開透明很重要,但,難道立法過程就不需要民主討論?!
-
今天院會表決前的發言,國民黨0人登記發言,民眾黨說很多國家都有開放,卻沒有一個人可以好好說清楚,這種立法品質,大家可以接受嗎?
幾個理由說說這個法為何不該倉促通過:
一、事實上,臺灣已經普遍實施公開旁聽、法庭全程錄音、判決書公開等措施。即便是部分有開放公開轉播的國家,也有嚴謹的限制:
👉美國《聯邦刑事訴訟程序規則》規定,法庭禁止錄影、錄音或直播;
部分有開放轉播的州,大部分都排除兒童、性侵、家庭糾紛的案件
👉荷蘭需要主審法官的許可,但仍不得對證人、鑑定人、被害人錄音錄影;且不得向被告請求允許拍攝其影像。
臺灣應該怎麼做?完!全!沒!討!論!😱😱😱
二、多達30個司法專業與法學團體站出來反對,司法專業團體和學界的擔憂,聽不見回應。
這些擔憂有:
❌影響公平審判
❌傷害當事人隱私權、人格權
❌導致證言的萎縮效應
❌可能影響國民法官的心證和意願
❌相機視角的偏見
法律系黃鼎軒教授說,現行旁聽措施已符合公開審理,不應擴大進行事實審法庭活動的公開播送。
日本的研究還發現,公開審判可能對被害人精神安寧造成侵害,不利其回歸社會!
三、法律通過後可能有什麼結果?
民眾黨今天投票前才提出的再修正動議,緊急排除我們最擔心的家事事件,包含家暴案件在內的公開播送。
但,以2022 年「新北市季姓婦人殺夫案」為例,名義上是一個由國民法官審理的「重大刑事案件」,但,實際上卻是家暴被害人長期受暴後的結果。
若根據民眾黨剛剛再修正的條文通過,仍然有可能被公開播送!
把這些事攤在陽光下直播,先不論當事人,請問,他們的子女未來要如何在社會上生存?!
四、請大家告訴大家:
我們反對這種沒有經過委員會討論的法案!沒有討論,沒有民主!
阻止藍白不要綁架整個立法院,只有:大罷免,大成功!
無名2025/06/27(五) 11:30:17.956 ID:cVV6kJN2No.18794049del
>>18794042
他們這種違反程序 擅自決定的行為已經違法了

一定要在罷免後仔細清算
無名2025/06/27(五) 11:36:06.402 ID:cVV6kJN2No.18794052del
>>18794042
他們這種違反程序 擅自決定法案並推行的行為已經違法了吧??

一定要在罷免後仔細調查所有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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