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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4/17(四) 14:47:36.657 ID:n2OyJXr6No.18776133del
黃國昌當年提案修選罷法,打算把罷免條件改成簡單多數決,被民進黨擋了下來,否則當年同意票高達69%,黃國昌早就被罷免了。

後來國昌老師完全當作沒有這回事,絕口不再提,因為真的太丟臉。


這次藍白聯合修選罷法,增加連署難度,並加上偽造連署書相關刑責,民進黨提覆議失敗,新法生效。結果國民黨自己為了趕上適用舊法,直接犯法偽造一堆連署書,遭到檢調單位約談。

試問如果新法那麼合理,國民黨為何要匆忙趕舊法?


每次修選罷法,民進黨都在保障人民罷免權利與罷免成功的難度之間盡可能拿捏平衡,但藍白黃完全不在乎,反正就是把蔥加爆。
結果都是害到自己。

立法一直都不是件簡單的事,每一條法律都需要花很多時間去設想各種可能的情境,以免造成負面影響,甚或有人鑽漏洞。

以這次藍白修的選罷法為例,徐巧芯提出「若有人拿一疊偽造的連署書來,罷團如何查證」,恰好證明她在修法之前根本沒想過可能有這種後果。

這樣草率修法的立委真的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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