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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3/25(二) 02:56:32.754 ID:YMEPedrUNo.18768677del
台灣是法治國家,不會出現那種強押上航空器,放著你沿路或在飛機上大鬧的事情啦(真這樣,哪家航空公司敢載,而且你鬧事返航回來,也是依照台灣法令繼續審理)。

一般,接受驅逐出境處分者,就三條路,一條是戒護出境,通常是比較配合的,會在陪伴下送你出台灣,也避免中途逃跑或改變主意。

如果沒有意願接受驅逐出境命令的,一條是收容到收容所,等候相關程序進行,中間會有人跟個案談談,有的時候時間換取空間,會冷靜一點。

另一條,則是在台灣有個人或團體願意具保,繳納保證金並請當事人配合定期報到、限制範圍、配合在台灣不得從事哪些活動等措施,等程序走完,這叫做收容替代。

我相信當事人有請律師了,走後兩者機會頗高,今天聲援的個人或團體,如果真的很同情該員,幫忙繳錢帶回家等候程序也是一種做法。

意思是,除了現場等著看是否上演抓人大戲外,你也可以繳錢帶回去,來保障當事人的人權,這點小錢對於名嘴、政治人物、聲援團體,應該都不是難事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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