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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3/13(四) 01:59:14.554 ID:KLoj.Kw6No.18765015del
中國網紅散播武統言論,王鴻薇說這是言論自由?

藍營立委動不動就拿「自由」來當擋箭牌——立委去中國,我說要報准,他們說是遷徙自由;有人跟敵人眉來眼去,他們說是言論自由。可是一旦被批評,他們又開始哭喊自己沒有言論自由了。

但這件事,根本不是一個典型的言論自由問題。言論自由的適用範圍,會因時間、場所、身份等而有所不同。

在特定時期(比如疫情),謠言的認定標準會不同;

在特定場所(比如股市、法院),言論標準也跟一般環境不同;

針對不同身份,法律評價也不同。前總統、立法委員等主張兩岸統一,跟一般藝人講兩岸統一,法律評價不應相同。

取得台灣居留證的敵國網紅,本來就和台灣國民的起跑點不同。忠誠義務不同,對言論的標準也不同,這甚至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在忠誠義務的層次就該畫下句點。

立委不懂這點,硬要把所有概念混在一起,看來根本不具備立法能力。難怪每次我指出條文錯在哪裡,他們都選擇不回應。

至於更廣泛的「資訊接收」問題,像是TikTok的禁令該如何設計,才能在法理上站得住腳,那是另一個層次的議題。
無名2025/03/13(四) 02:39:58.824 ID:KLoj.Kw6No.18765034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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