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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KB
無題無名2025/02/12(三) 03:33:44.510 ID:ALm0o43cNo.18756054del
根據中央標準法第18條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
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
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從新從優的標準下,可以由當事人認定何者為最有利的。
所以民進黨可以選擇二階段不附身分證,因為這樣對他們有利,故從優。
而國民黨修法認為該附,所以他們就要選擇附身分證,不然幹嘛這樣修?

謝律師在鐘小平爭辯的時候,有小聲的說蔡易餘說的是對的。
只是後面補上需要中選會出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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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翁大上人跟藍白壯世代網草拼命洗從新,偷偷把從優兩個字刪掉
可惜謝震武昨天開釋惹,要從新國民黨記得尊守啊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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