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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1/01(三) 04:42:32.903 ID:D2qwhvocNo.18737369del
林姿妙案是污點證人的建設者代理處長

吳朝琴

原本被檢察官求處免刑,不用坐牢


結果事後竟然自作聰明,翻供、翻供、翻供

審判時還被法官特別點名,

對惡行缺乏思考辨識能力,配合首長違法指示

最後被判刑3.5年


知道翻供下場了沒?蔡壁如?

勇敢一點,不要被黑幫台民黨威脅好嗎?

勇敢說真話,把貪污犯送進去坐牢,

才是人民之福。

不要搞到被偽證起訴,黨內被獵巫就算了,

還落得坐牢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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