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檔案區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預設
夜間
政治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SAGE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或在貓管理部向管理員回報。
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檔名:
1730960550274.jpg
-(154 KB, 1024x768)
無題
無名
2024/11/07(四) 06:22:36.861 ID:tKmpMamk
No.18720246
del
聲請解散統促黨 內政部:防衛台灣民主自由制度
---------------
統促黨的發言人夫妻
12年拿了共匪國七千四百萬
這個已經很明顯違反台灣的反滲透法與政黨法了
統促黨強制解散應該是板上釘釘了
不要以為狗名黨與柯糞黨不會被解散
有種你們就一直違憲
放著哮天犬狗昌與翁洨玲下人
繼續亂修法亂立法案
不要審人事案
不要審總預算
繼續違憲下去
等證據夠了
內政部體起憲政訴訟
依政黨法25.、26條以及憲法第五條
強制解散狗明黨與柯糞黨
到時候台灣就放鞭炮了
解散清算兩個垃圾正黨
剩下的黨產通通充公
那些狗冥黨與柯糞黨的黨員以後都不得登記為政黨成員
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這麼爽的事情
希望我有生之年可以看到
爽死
不要覺得不可能
繼續放著來爛兩黨的三寶繼續亂搞
民進黨收集充足的證據
可以說服大法官的話
真的可以解散狗名黨與柯糞黨
統促黨就是例子
有了統促黨當第一個案例
那第二個案例、第三個案例就會比較容易成功
民進黨這招也算是狠了
不過活該
誰叫那些智障要維法
順帶一提
這些法還是國民黨多數的時候修的
全部都是
每一條都是國民黨自己修的法
無名
2024/11/07(四) 07:58:46.818 ID:ioX/w8ok
No.18720261
del
檔名:
1730965626087.jpg
-(23 KB, 245x246)
>>18720246
這就是內戰的節奏了!40%綠色民意對上60%藍白民意,誰輸你說呢?
無名
2024/11/07(四) 07:59:09.514 ID:XD0J0zLU
No.18720264
del
>>18720246
基本上政治很少做到這麼絕情
因為永遠不曉得何時會用到對方人脈
但是政黨協商時DDP已經釋出很多善意了
只可惜楊偉中活著時KMT還算能談的對象
他過世後KMT極速腐敗的結果大家都有目共睹
既然白爛鐵了心要讓支那侵略
威廉當然是槓桿開到最大來解散這群社會毒瘤
無名
2024/11/07(四) 08:03:08.177 ID:VI/JzHAk
No.18720265
del
>>18720261
你可以試試W
無名
2024/11/07(四) 08:08:10.042 ID:tKmpMamk
No.18720268
del
檔名:
1730966884317.jpg
-(154 KB, 1024x768)
>>18720261
>>18720264
笑死
已經拿統促黨開刀了
這就是在製造司法案例
有前例要解散政黨以後會比較容易
沒有案例爭議會比較大
所以現在作出這個案例
以後要解散狗名黨柯糞黨會比較容易
人情?
笑死
你有實力才有人情
你沒有實力你連屁都不是
會怕了喔
>會怕就自己縮回去當龜孫子不要違憲
你繼續違憲
賴清德還要連任
不幹死你狗名黨與柯糞黨
那是賴清德自己麻煩
賴清德已經放權給卓榮泰去談了
給你臉你不要臉
那就打你的臉
狗冥黨柯糞黨就是給你臉不要臉
如果狗冥黨有種
敢倒閣
解散國會重選
如果改選賴清德輸
賴清德還會怕你
擺明的就是狗名黨不敢倒閣
不敢給賴清德解散國會的機會
那就不用說了
你敢違憲我就送憲法法庭
累積足夠的證據
我就依政黨法25.26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
解散你狗名黨與柯糞黨
沒收清算後剩下的黨產
現在的黨員以後不得參與任何政黨活動登記成黨員
還不准你們這些人以後登記參選為候選人
這都是憲法與政黨法規定的
還是國民黨多數的時候自己修的法
不用牽拖民進黨
民進黨用你狗名黨立的法攻擊你狗名黨與柯糞黨
剛好而已
不然你就乖乖縮回去當龜孫子
不要違憲
不給民進黨證據與理由
把你告到憲法法庭去
>不然就等著被解散政黨
不要以為民進黨不敢幹
現在的民意多數支持民進黨
好感度破五成
三黨最高
就算要倒閣解散國會改選
民進黨也不怕你狗名黨與柯糞黨
60%民意
笑死
60%民意為什麼不敢倒閣
狗冥黨柯糞黨還有戰狗廁共匪的網軍
整天只敢講洨話
但是永遠不敢倒閣解散國會改選
笑你們不敢啦
>反正統促黨要倒了
>有種狗冥黨繼續亂搞
>把你狗名黨與柯糞黨也告上憲法法庭解散
不要以為台灣沒有法律可以處理你們這些共匪的走狗
無名
2024/11/07(四) 08:11:52.774 ID:6CULGDDE
No.18720269
del
>>18720268
不過反過來說
解散統促黨失敗的話
代表藍白會更囂張更肆無忌憚
就像罷樑失敗(我知道是小草發起)後藍白就一路暴衝至今
下次搞不好就要逼賴簽和平協議了
無名
2024/11/07(四) 08:20:17.074 ID:hUyUKFjE
No.18720270
del
>>18720261
"99年至113年間,各警察機關以「治平專案」,查獲統促黨員涉違反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等罪,高達134人。"
懂了 藍白支持這些人
無名
2024/11/07(四) 08:24:54.372 ID:XD0J0zLU
No.18720271
del
>>18720269
所以行政院開第一槍用的名義是:「接收國外政治獻金」
用法理來看這招真的讚
因為法律上不得收取國外金流是明文寫在那
(雖然狗昌鑽漏斗開直播收抖內)
但,統促党收錢搞事是法院認證
要告非常容易
開完先例後
除了統促黨
民眾堂在也有疑似收取國外金源的嫌疑
KMT的黨產也有不透明的地方
用這個名義查下去絕對很好玩
無名
2024/11/07(四) 08:24:57.780 ID:VI/JzHAk
No.18720272
del
>>18720269
簽不了了
>>下次搞不好就要逼賴簽和平協議了
你連權責歸屬都不知道W
法盲要裝多久
無名
2024/11/07(四) 08:41:27.742 ID:uFli7KKc
No.18720277
del
>>18720272
藍白不會管那麼多
無名
2024/11/07(四) 09:02:01.228 ID:ioX/w8ok
No.18720287
del
檔名:
1730970115420.jpg
-(23 KB, 245x246)
>>18720268
以後蔣萬安當總統,一定要整治你們這些綠色
無名
2024/11/07(四) 09:02:10.428 ID:VI/JzHAk
No.18720288
del
>>18720277
不會管藍白還是沒屁用阿
其他事務官根本不敢執行藍白搞的東西
犯法不可只是丟了鐵飯碗的問題W
無名
2024/11/07(四) 09:04:14.411 ID:hUyUKFjE
No.18720289
del
>>18720287
ㄟㄟㄟ 回我啊
所以藍白是不是支持
"殺人、強盜、跨國人口販運、傷害、聚眾鬥毆、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妨害公務"
幹 公威阿
無名
2024/11/07(四) 09:52:56.806 ID:OnDF7WIo
No.18720296
del
檔名:
1730972457746.jpg
-(242 KB, 1080x1127)
>>18720287
無名
2024/11/07(四) 09:52:57.096 ID:OnDF7WIo
No.18720297
del
檔名:
1730972521521.jpg
-(242 KB, 1080x1127)
>>18720287
無名
2024/11/07(四) 10:16:30.591 ID:8rndYKgI
No.18720298
del
>>18720287
又不敢內戰了,幹你娘勒戰狗廁真的跟支共一樣廢物
無名
2024/11/07(四) 12:12:12.178 ID:DsRXgDSo
No.18720311
del
>>18720277
那就等大法官法槌敲下去
無名
2024/11/07(四) 12:17:40.737 ID:rZ9a679c
No.18720313
del
>>18720271
行政院立場是一回事,司法院立場可是另一回事。
要大法官解散政黨憲法是"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前者像是武裝叛變,後者是違憲行為。
現在同促黨真的有超過違法到違憲水平嗎?
收取政治獻金這不是違憲是違法,不是像杯葛大法官人選使大法官無法釋憲這種幾乎100%會判違憲,大法官可能直接不吃你論述。
至於危害中華民國存在這個我也不認為大法官會吃這論述,用一般法律早就把那幾個犯罪的抓了,這也不是啥武裝部隊。
老實說我不認為這會成功,不太建議放太多心在上面因為很有可能被大法官打臉。
無名
2024/11/07(四) 13:27:13.559 ID:tKmpMamk
No.18720319
del
檔名:
1730985308258.jpg
-(300 KB, 1154x2048)
>>18720313
超過了
政黨法規定
依政黨法解散統促黨
合法合憲
不懂我就講詳細一點
解散政黨的條件寫在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
但是憲法是基本大法
要有底下的子法依憲法的精神來規定
甚麼樣的情況要解散統促黨
政黨法就是規定甚麼情況下可以解散統促黨
然後宣告解散統促黨的法院權責單位
是憲法法庭
不是一般法庭
法官是大法官不是一般法官
就這樣而已
所以統促黨解散已經基本上是坂上釘釘了
統促黨還有多少黨產
只要宣告解散
清算後就會充公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