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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或在貓管理部向管理員回報。
本板討論主題為國內外政治經濟、疫情、國際關係等各類公共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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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544331328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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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弊案 柯文哲關鍵便簽、公文全曝光!李正皓:還能再說不知道?
無名
2024/09/04(三) 09:48:34.327 ID:UndK6/0g
No.18705380
del
昨天塔綠粉專才翻車 現在又一個北檢發炎人出來了 早就不演了
奇怪怎麼證據越拿越能顯示柯尊重專業判斷,看結論不問過程
無名
2024/09/04(三) 09:51:16.829 ID:mgWogq5M
No.18705383
del
好了啦
發回更裁了
無名
2024/09/04(三) 09:55:22.579 ID:j2f6iOTw
No.18705386
del
檔名:
1725443721596.jpg
-(60 KB, 325x29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KslYmENGFc
8:29 黃國昌
我聽兩位說完之後更困惑了,他剛剛的發言就是按照扣押的程序,你的發言是不可以按照扣押的程序,所以代表你們沒有共識嘛!
11:33 黃國昌
你只解釋了你們跟司法院的關係,我只希望法務部清楚的說,檢察官這時候該怎麼辦,就直接扣了還是不要扣?
11:49 黃世杰.黃國昌
就是回到刑事訴訟法現有的規定,假設沒有這一條的話,當檢察官現場認為這個違反禁止規定,就是筆記的行為,因為訴訟指揮的過程其實千變萬化,這個律師或辯護人他違規的行為到底是什麼性質,其實也未能一概而論啦!如果說這一條沒有定的話,那麼就是依照現在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跟我們過去的案例所顯示,事實上,如果他認為這個行為已經構成犯罪嫌疑,還是一樣可以依照現有的規定去做扣押,所以就是他必須要負責去主張這件事情。
黃委昌:不是啊!但這個會構成犯罪行為嗎?
莊瑞雄:不會。
無名
2024/09/04(三) 09:55:47.055 ID:9vl9FWqA
No.18705387
del
檔名:
1725443746167.jpg
-(174 KB, 937x598)
>>18705380
大家都很尊重阿北我不知道的專業判斷阿
就像你是阿北心中的兩百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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