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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無名2024/08/30(五) 22:31:04.111 ID:SKgv/g.oNo.18704116del
柯悲加油
柯悲別認罪啊
>10年前柯粉轉柯黑!陳時中嘆:很多人為柯可能牢獄之災高興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5571

2024/08/31 05:41
首次上稿 8-30 22:37
更新時間 8-31 05:41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案,30日以被告身分約談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
>2014年曾替柯輔選台北市長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
感嘆,
>十年前很多人為柯拿旗歡呼,如今竟為了柯可能有牢獄之災而感到高興,這反差實在有夠大,
也讓他深刻體會「蓋棺論定」的意涵,應秉持初衷站在自己的崗位。

台灣北社30日晚舉行23週年感恩餐會,陳時中受邀出席並致詞,一上台就獲得全場的高分貝掌聲。對於柯文哲案,陳時中坦言,想起來也是不勝唏噓,
>十年前在座有很多人替柯文哲拿旗子、歡呼、投票,並對柯抱持很大的期待;
孰料十年後,竟為了柯可能有牢獄之災而感到高興,這反差實在是有夠大。

陳時中回憶,他父親曾在自己兒時談到「蓋棺論定」,亦即一個人要有一定的信念,不論最後如何變化、跳來跳去,終究在閉上眼睛時,世人會給予評價。陳時中強調,不要忘了自己的出發心,他未來會秉持初衷,繼續站在自己的崗位上,從健康台灣出發,讓台灣的健康更好,跟大家一起努力。

對於柯文哲曾攻擊疫苗議題和防疫成績,如今卻官司纏身,陳時中受訪感慨說,
>柯因為選舉整個人都變了,
為了政治上的利害關係,大家都無所不用其極,「不過我想,人民的眼光是雪亮的」。

針對柯文哲被搜索卻要求執政當局說明,與會的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受訪反批,這是刻意的政治操作,明明是他個人有無收賄、貪污,而圖利是事實,法院已經掌握相當的金流,所以才分批處理;呼籲柯文哲別故意欲蓋彌彰,煽動整個社會的對立,甚至用鬥爭的方式來進行,這是中國共產黨的手法。

此外,許淑華也向「理性小草」喊話說,不要因為柯文哲的言論而被激化,進而導致社會對立,這對社會和國家發展都不利;柯文哲個人造業個人擔,別再去扯東扯西。
無名2024/08/30(五) 22:41:37.172 ID:g3epaA6oNo.18704118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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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0們起床啦!

【快訊】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
大家看到了吧?
是蚵自己要檢方當庭逮捕他的wwwwwwww
無名2024/08/30(五) 23:23:46.401 ID:ULVtyE0oNo.18704119del
>>18704118
hahahaha,今天最開心的消息XD
無名2024/08/30(五) 23:35:16.767 ID:SKgv/g.oNo.18704121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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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我可以賣屁眼嗎?
買了我的屁眼
大家就是朋友
檢察官:屁啦
>>18704116
>柯文哲拒夜間偵訊被檢方當庭逮捕 民眾黨回應了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5633

2024/08/31 06:40
相關新聞:柯文哲拒夜間偵訊檢方當庭逮捕 柯律師:將聲請提審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昨天約談前北市長柯文哲,今天移送北檢複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將向法院聲請提審。對此,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
>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支持柯文哲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的疲勞訊問,呼籲法院審慎檢視上開逮捕程序的合法性。

台北地檢署發布聲明指出,今天凌晨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曉諭柯文哲得先行休息後再接受訊問,但仍被柯文哲拒絕。

北檢表示,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若柯文哲未完成訊問程序,即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民眾黨昨經中央委員會緊急成立的應變小組指出,柯文哲自昨日清晨7時,因檢察官持搜索票至住家搜索,即主動配合調查。在經由廉政署的馬拉松調查訊問,於31日凌晨零時30分始移至台北地檢署複訊至凌晨2時許,至此調查程序已近19小時。

民眾黨表示,歷經如此漫長的配合調查訊問,柯文哲向檢察官表示拒絕夜間訊問,然而檢察官堅持繼續夜間訊問。為繼續拘束柯文哲的人身自由,檢察官遂於凌晨2時許對柯主席當庭諭知逮捕。對此逮捕程序之合法性,柯文哲的辯護人表示將向法院依提審法聲請提審。

民眾黨表示,對於柯文哲捍衛自身的合法程序權益,拒絕接受檢方長時間的疲勞訊問,台灣民眾黨全力支持,並呼籲法院於提審程序中,審慎檢視上開逮捕程序之合法性,還給柯文哲應有之公道。
無名2024/08/30(五) 23:41:28.417 ID:SKgv/g.oNo.18704122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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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昨天莮有出來啊
>>18704121
>嗆聲片!陳佩琪無保請回 反柯、挺柯互嗆「多字經」險釀衝突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5568

2024/08/31 05:37
首次上稿 8-30 22:38
更新時間 8-31 05:37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柯文哲妻子陳佩琪,30日晚10時自台北地檢署應訊結束,無保請回,當她準備坐車離去時,1名反柯人士衝上前怒罵陳,幸即時被警方制止,但在陳佩琪離開後,又有
>3名反柯民眾和1名挺柯人士
互嗆「多字經」,雙方險些發生肢體衝突,均被警方阻止隔開,才未生事端。

陳佩琪是在30日晚10時,結束在北檢的應訊,她走下樓梯時,面對各方詢問,眉頭緊鎖,不發一語,直接到北檢門前搭車準備離去。

當時由於媒體眾多,有名反柯男子衝入採訪人群中,朝著陳佩琪大罵,所幸警方即時上前制止,將對方拉開。

隨後,這名反柯男子與另1男1女會合,高聲以夾雜著三字經的話語發洩痛罵柯文哲腐敗。

不料,此時有名挺柯的黑衣男竄出,與女子等人互嗆對罵34567字經,險些爆發肢體衝突,最後被警方區隔開來,才未生滋擾。
無名2024/08/30(五) 23:45:13.921 ID:U1Q/9i/2No.18704123del
>>18704118
簡單說明一下這裡的程序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196320
檢廉今搜索約談柯文哲等4人 北檢說明偵辦過程

依這篇新聞檢方只有約談並沒有任何拘提或逮捕程序
所以柯算是自行前來或被傳喚(若有傳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228
刑事訴訟法228IV規定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檢察官逮捕的法律依據
但這意味的要進入羈押審查

律師則聲請提審作為反制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08
無論如何接下來24小時內不是抓人就是放人

若檢方沒有柯可能逃亡、滅證串供的證據
放人走是有可能的
無名2024/08/31(六) 00:02:29.805 ID:g3epaA6oNo.18704127del
>>18704123
「柯文哲遭『當庭逮捕』理由曝光 檢:他起身就想走人」

「北檢表示,偵訊過程中,柯文哲表示不願繼續接受訊問,逕自就想起身開門離開偵查庭,檢察官因此提出可以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柯文哲仍拒絕,因此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因此檢察官刑事訴訟法規定,當庭諭知逮捕,並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因柯文哲的委任律師表示將聲請提審,目前程序正持續進行中.」

原來是阿北凹不出狗屁,就想起身離開,檢方問到一半就想跑去開門。

檢察官認為這有妨害偵查的目的,讓他休息還不要,所以逮捕。
請柯粉放心,一切合法,檢察官只是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行之,並非戒嚴,
只是阿北那個媽寶審訊到一半想跑,檢方不得已才逮捕自由奔放的阿北www

幹www檢方被看扁到這種程度絕對生氣啊www
無名2024/08/31(六) 00:13:31.195 ID:OT5vVgvUNo.18704128del
在墙内,权贵没有国,不需要爱国,国是权贵的私产,国是权贵的家;只有韭菜才有国与家,爱权贵的国,自己的家却朝夕不保
中共制造散布中国武汉肺炎祸害世界
中共用恐惧统治人民,分裂中国,消灭中共
『里应外合』全面击垮中共,歼灭共军是中国人责任,国内带路党引领世界军消灭各地中共据点与军事设施,北京环路正是给全世界作为武器射击标靶定位,中国火箭军在开战时也将敌人目标定位在天安门四周
無名2024/08/31(六) 00:22:35.111 ID:U1Q/9i/2No.18704129del
>>18704127
程序的攻防不要腦補甚麼看扁不看扁、生氣不生氣
看戲的我們也不知道雙方手上有哪些證據能玩
只能說說程序上未來會怎麼走
就以你這篇新聞來說

"經審酌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其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1.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代表目前沒找到金流、不是收賄罪)

2.檢方要拿來打羈押的理由是"勾串證人、共犯之虞"

3.228IV賦予檢方合法逮捕的依據,以符合拘捕前置原則

4.律師針對逮捕是否合法提出提審,交給法院審查

5.進入法院審理就看雙方手上的證據決勝負,這部分無法預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228
刑事訴訟法228IV規定
本文(問完有羈押理由但無必要-附條件羈押)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但書(問完-有羈押理由且有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
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無名2024/08/31(六) 00:55:02.518 ID:Eh01xGLwNo.18704131del
>>18704129
哭P已經轉被告
規定不適用
無名2024/08/31(六) 00:58:25.496 ID:PGrRpB3wNo.18704133del
>>18704127
可以開門走人喔www
無名2024/08/31(六) 01:08:44.296 ID:03BpYoSoNo.18704134del
>>18704133
當然不行啊W
無名2024/08/31(六) 01:20:44.511 ID:U1Q/9i/2No.18704136del
>>18704131
轉被告正好跟這個程序非常有關
【被告】經(1)傳喚、(2)自首或(3)自行到場者
反過來問
柯進地檢署有拘提或逮捕的【任何】程序發動?

這個機會蠻好的
剛好做一個全民刑事訴訟法程序攻防的教育
查查看法條
有那些能用在你說的主張上
無名2024/08/31(六) 01:23:31.750 ID:5X1auo3oNo.18704137del
>>18704123
>>若檢方沒有柯可能逃亡、滅證串供的證據
>>放人走是有可能的
鮭魚這禮拜本來準備飛美國
哭屁也謠傳下禮拜準備出國
假如屬實
檢方絕對會抓著這點往死裡打
無名2024/08/31(六) 01:27:37.885 ID:5X1auo3oNo.18704138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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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補充一下
哭P被捕並非不配合夜間審查
而是地檢署為了避免串證
在休息時間前不會允許被告離席
但哭P那個自戀狂不甩程序想直接走人就被上銬了
無名2024/08/31(六) 01:27:55.599 ID:C..f/tpENo.18704139del
所以你們笑共產黨幹嘛?
北七耶
一直在笑自己蠢
無名2024/08/31(六) 01:34:00.657 ID:U1Q/9i/2No.18704140del
>>18704137
這點我們也可以從法條中判斷

刑事訴訟法能夠羈押的理由除了預防性羈押外
主要有以下三種
簡單畫分
(1)逃亡
(2)有事實足認+逃亡or滅證or串供
(3)重罪(5年以上,本案符合)相當理由+逃亡or滅證or串供

假設新聞正確(看後續有無官方說詞或新聞更正)
檢察官理由是"串供"
代表"逃亡"、"滅證"檢方並沒有提出來當理由
所以關鍵還在於檢方手上有什麼證據
而且還要證明有必要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10001&flno=101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無名2024/08/31(六) 01:36:23.708 ID:SKgv/g.oNo.18704141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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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柯文哲被當庭逮捕!!!柯黑是可以這麼幸福的嗎???」
喪鐘已為你柯悲敲響
>>18704122
>柯拒夜間偵訊被批「想走就走?」 列貪污被告是要多禮遇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5663

2024/08/31 09:04
蔡百靈/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今凌晨被移送北檢複訊,但傳出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被檢方當庭逮捕。對此桃園市議員黃瓊慧質疑
>「檢方原給他3小時休息,他認為不夠,真當北檢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嗎」、
>「被列貪污被告是要多禮遇?」
成大教授李忠憲也直言
>「這個人真的是有病,瘋狂成把北檢當成台北市,想走就走」。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檢廉昨上午發動搜索,後續將他帶回廉政署,今凌晨移送北檢複訊,不過據傳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時,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一度中斷庭訊,檢察官曉諭得先行休息再接受訊問,仍被柯拒絕,檢方審酌
>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倘若未完成訊問程序,任被告自由離去,將使案情晦暗不明的風險驟升,而有妨害偵查目的。

由於柯文哲被漏夜偵訊引起外界高度關注,今晨傳出被當庭逮捕後,網紅四叉貓劉宇也隨即在3點多發文直呼
>「剛才柯文哲被當庭逮捕!!!柯黑是可以這麼幸福的嗎???」

政治工作者周軒於今晨也發文指出,
>「簡單說是柯文哲要跟檢察官拼啦,賭看看檢察官手上有什麼證據,因為他要聲請提審。提審的話,就是交給法院審理檢察官逮捕合法與否,不合法就要當庭釋放」,
不過他也直言
>「柯文哲真的覺得北檢敢搜你家還約你來手上沒有東西嗎⋯⋯」。
針對網友表示「他們早就打好算盤了,就算賭輸了,全部推給民進黨和賴清德就好」,周軒也留言回應「沒有用了,他後面還很多案的」。

成大教授李忠憲也發文批評,「這個人真的是有病,瘋狂成把北檢當成台北市,想走就走,結果被逮捕了!」他也感嘆
>「很難想像如果他當選台灣總統的話,他的無知會瘋狂成怎樣?」
底下也有網友猜測「律師在場,應該是律師教的,逮捕後可聲請提審,以干擾隔天的羈押庭。不過院檢不是吃素的」。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也在臉書發文質疑「檢方原給他3小時休息,他認為不夠,真當北檢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地方嗎」,她也酸柯「不愧是巨嬰,檢方又不是說沒給你休息時間,正常來說關係人進到北檢會想趕快被問一問、有一個結果,結果柯P硬要裝政治受虐兒,接下來一定說不給他人權啦什麼的」

黃瓊慧也提到,
>「在所有相關事證、牽扯到的人證都對他不利的情況下,他還是我行我素、想回家睡一下?我覺得在演政治受虐兒,演好演滿給草看;對小草而言『我們阿北好可憐、沒人權,讓他回家睡』,大概是這種概念」。
但對此黃瓊慧也強調
>「搞清楚!柯P是被列貪污被告調查中欸⋯⋯阿是要多禮遇?」
類別: WebM
 轉換: to MP4

無名2024/08/31(六) 01:42:30.967 ID:ftP7IrJ2No.18704142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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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媽媽說:做壞事的人必遭報應!!
所以牠兒子教共匪使用葉克膜 讓共匪學習活摘器官
迫害新疆維族人 西藏人 很多家長因此養不大孩子 被拆零件
所以照柯媽邏輯 柯文哲這個狗娘養的狗兒子 絕對會死得非常難看
希望柯文哲坐牢那一天 可以看到柯媽(90多)受不了精神壓力 休克死去
無名2024/08/31(六) 01:48:18.139 ID:vvXdTU7gNo.18704143del
>>18704139
駐板笑話不講話就沒人會知道你智能不足
無名2024/08/31(六) 01:48:58.205 ID:1T0EW0BwNo.18704144del
>>18704140
所以昨天上午哭P是被"請"去地檢署而不是上銬
這次他會被捕我覺得主要還是偵訊到一半他想"離開地檢署"
所以檢察官只能照程序當庭逮捕

是之前在島上開玩笑說如果馬猴蚵三人被關就要禁槍1個月
我看我這下要預防性還願先禁欲個10天了
無名2024/08/31(六) 01:51:22.435 ID:SKgv/g.oNo.18704147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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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4142
當一個人真的有罪是不應該一死就了事
看看澳門這位年屆90後的人生
最後十年是什麼?
聽說柯老媽已經有90了
無名2024/08/31(六) 01:54:27.597 ID:oenSuguINo.18704148del
>>18704136
嫌疑人以任何一種方法到場都可以訊問中轉為被告
不需要拘提或逮捕
況且,柯文哲可能一開始就是以被告的身分到場
然後柯文哲是自願配合到場,所以不是傳換或拘提
因此在柯文哲想離開的時候,或者離開後的任何一個時點
檢察官本來就可以傳換並拘提
檢察官這次的逮捕是依據羈押目的的逮捕
所以逮捕後必然會聲請羈押
無名2024/08/31(六) 01:59:39.723 ID:oenSuguINo.18704150del
>>18704136
然後提審本身只是由法院來判斷拘提或逮捕本身是否合法而已
提審並不判斷有無羈押原因和必要
事實上,檢察官的拘提或羈押目的的逮捕不太可能不合法
提審只要是用於警察不合法拘捕的救濟
這是因為檢察官本身就能開拘票
無名2024/08/31(六) 02:01:23.338 ID:Eh01xGLwNo.18704151del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5066260.A.8D1.html
媽寶&巨嬰
哭P請的律師是雞娼身邊的人保證GG
無名2024/08/31(六) 02:01:32.125 ID:SKgv/g.oNo.18704152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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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堂滅門
這太令人興奮了(巴哈與PTT也滅草就更好了
>>18704141
>柯文哲被當庭逮捕 民眾黨高層對話曝光「穿草鞋!幹到底才有明天」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85664

2024/08/31 09:43
郭顏慧/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昨日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晨移送北檢複訊。不過柯拒絕夜間訊問遭檢察官當庭諭知逮捕,網紅四叉貓稍早在臉書分享,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在LINE的群組對話中竟高喊「很明顯政治打壓!擴大對政治抗爭」、
>「穿草鞋!幹到底才有明天」。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檢廉昨上午發動搜索,後續將他帶回廉政署,今晨移送北檢複訊,柯文哲抵達北檢複訊時拒絕夜間偵訊,欲離開偵查庭,檢察官一度中斷庭訊,檢察官曉諭得先行休息再接受訊問,仍被被告拒絕,後續才將柯當庭逮捕。

四叉貓今晨在臉書分享一張圖片,指民眾黨台中市黨部主委江和樹在記者前面玩手機,導致整個民眾黨中央委員的LINE群組對話內容被看光,從中也可看到,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聲稱「團結一致!很明顯政治打壓!擴大對政治抗爭」、
>「穿草鞋!幹到底才有明天」。

對此網友也紛紛嘲諷
>「這麼有錢的黨穿啥草鞋」、
>「穿草鞋那不就得配桃木劍」、
>「滅黨的悲憤心態!黨沒了,利益就沒了」、
>「踏破草鞋無覓處,羈押全不費功夫」,
有網友更質疑
>「又草鞋XD,用4300萬現金買辦公室的黨,還草鞋咧,草他個大頭鬼」、
>「劇本可能前幾天他們大家就排練過了,只要阿北被抓,阿北就會要執政當局說清楚,然後其他黨員持續帶風向說是政治迫害」。
無名2024/08/31(六) 02:06:43.472 ID:Eh01xGLwNo.18704153del
>>18704150
雞娼身邊的律師會加速
哭P被收押
無名2024/08/31(六) 03:22:07.071 ID:U1Q/9i/2No.18704172del
>>18704150
我想能講到這點上應該知道228IV的問題
以這條發動的逮捕,前題是羈押之必要

有個學者批評過這點
為了形式上兩次審查(1)合法拘捕-->(2)羈押
條文設計卻先認有羈押必要才給一個逮捕依據

提審審查這個程序合法與否
不會直接進入羈押程序
而是之後需要檢察官另行聲請

但羈押原因與必要
依228IV但書規定
怎麼跳過不審理?

這次審查逮捕合法與否
即使失敗檢方應該也在門口準備好拘票逮人
但這就給柯一個政治操作的空間
這裡才是重點
無名2024/08/31(六) 03:37:57.713 ID:0HiQRLKYNo.18704177del
還有百名(?)草去靜坐
阿北沒有輸
阿北沒有輸
無名2024/08/31(六) 04:40:15.656 ID:U1Q/9i/2No.18704186del
別版看來的
提審駁回
檢察官贏了

若有其他更正這信息會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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