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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4/04/25(四) 11:50:32.182 ID:pTrCL9EcNo.18695524del
難怪藍白黨急著修反滲透法

大選前 邀12里長赴中接受落地招待 新北里長許政鎧 反滲透法起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642555

國民黨籍新北市永和區永樂里長許政鎧,與其在中國經商的姑姑陳麗霞,受中國昆山市台辦及「張浦台商協會」會長郭恒嘉、總幹事鍾明華委託,出面邀約新北市十二名里長前往中國接受落地招待,食宿、機票完全免費,台辦官員則趁機宣傳「兩岸一家親」、「不要投民進黨、要支持國民黨及國民黨推出的候選人」等,意圖影響總統及立委選舉,新北地檢署昨依涉犯反滲透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許、陳兩人。

台辦官員陪同 宣傳投藍勿投綠

檢調追查,陳麗霞是江蘇省昆山市富開五金製品公司總經理及張浦台商協會理事,去年八、九月間,她與許政鎧邀約新北市里長及其眷屬前往中國接受落地招待,里長完全免費,眷屬須自付一萬七千多元機票錢,但食宿免費。

檢調查出,去年十一月廿一日,許男帶著十二名里長及其四名眷屬飛往上海虹橋機場接受四天三夜免費招待,期間前往昆山市、常熟市、無錫市等地旅遊。

>>檢調也發現,旅遊期間,昆山市台辦秘書科科員全程陪同,且江蘇省泰州市台辦副主任、昆山市台辦主任、南京市台辦局長、無錫市台辦主任等人,則在餐敘或隨同參訪時對團員宣傳「兩岸一家親、藍色要團結、藍白合國民黨比較有機會、支持政黨輪替、藍軍比較溫和、綠軍會急獨」等理念。

檢察官許宏緯去年十二月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訊後諭令許、陳兩人各五十萬元交保;兩人均自白犯罪;至於接受招待的十二名里長,檢方則依職權不起訴。
無名2024/04/25(四) 13:06:59.281 ID:pTrCL9EcNo.18695562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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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爽」林家興,現在爽不起來了wwwwww

指何博文是「最大顆湯圓」 國民黨與2發言人共判賠35萬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652505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何博文,去年參選淡水選區立委時,至新北地撿署告發國民黨涉「搓湯圓」把羅友志搓掉,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林家興隨後分別在臉書及記者會上,指稱何博文才是「最大顆湯圓」,並將何的頭像與湯圓合成在一起,何博文狀告刑事妨害名譽不起訴後,提民事求償600萬元,台北地院認定蕭、林未經合理查證,今判2人應與國民黨連帶賠償共35萬元。可上訴。

何博文提告主張,蕭敬嚴與林家興去年分別在其臉書個人粉絲頁,及國民黨粉專貼文詆毀他,蕭於2023年4月17日貼文指他是「最大顆湯圓」、「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嗎?」;林則貼文指他「被搓湯圓經驗豐富」,還直接稱何是「湯議員」。

隔天蕭、林合成湯圓與何的頭像,做成湯匙中的湯圓,2人在國民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稱他是「最大顆湯圓」,前後共3度言論均未經查證,毀損他名譽,求償600萬元。

北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蕭、林反覆指稱何博文被搓湯圓,並使用湯圓明示、暗示何由板橋選區轉往淡水選區參選,是密室交易之結果,違反民主精神。

北院指出,當時正值政黨提名階段,選戰即將開跑,蕭、林只因何到地檢署告發國民黨涉將羅友志搓掉,就指稱何也在搓湯圓,發表此言論前未經合理查證,指涉何涉違反選罷法等負面評價,侵害何的名譽權,應負賠償責任。

北院判決,蕭敬嚴應與國民黨連帶賠償10萬元,林家興應與國民黨連帶賠償10萬元,蕭、林應與國民黨連帶賠償15萬,共應賠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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