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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KB
無題25/07/14(一)16:59:50 ID:loBVaKKANo.2517031del
三峽碰碰車老人因為他本人死了所以不起訴
加害者在部分受害者死亡、部分受害者輕重傷後自己也死亡=刑事不起訴無罪
因為加害者不在了

那為什麼加害者在殺了受害者後卻要被起訴?
受害者不是不在了嗎?
為什麼受害者不在了卻還會有檢察官去替代受害者質問加害者?
而加害者不在了卻沒有檢察官要替代加害者受被害者質問?
憑什麼?
檢察官如何得知受害者想問些什麼?
臺灣的法律是不是漏洞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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