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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KB
無題24/12/07(六)14:20:21 ID:SOLwXiXENo.2470314del
無本文
24/12/07(六)14:23:19 ID:GBaAMkwcNo.2470315del
>>2470314
這樣可以從那個銀髮同事身上賺到很多嗎?
24/12/07(六)14:52:20 ID:YhSU59swNo.2470317del
>>2470315
當然很多
每回二億
24/12/07(六)15:51:33 ID:cJJ0sII2No.2470324del
A因為在某知名大廠擔任工程師,因生產線上來了一位很正的妹,剛好與他負責區域相同,兩人進而交往,且是女方主動的,交往約半年,A女友說懷孕了,於是也順理成章結婚。

但A老婆生產時,不幸往生,女方家也沒有爭取小孩,原本想說,可能對方家經濟情況不太好,A自己薪資家境都還不錯,因此就自己請保母跟父母帶小孩長大,而女方家長只有一開始看小孩,後面就好像失聯一樣沒連絡。

A工程師因工作忙,加上小孩小,跟一般小娃兒長得差不多,但直到小孩現在4歲了,越大越覺得一些特徵都不太像,後來去驗DNA,果真不是他生的。

朋友轉述A現在很苦惱,因為名義上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但事實上不是,不能告岳父詐欺,也不能解除親子關係,送孤兒院,一整個無解。一群朋友討論後,也想不出解決辦法,總不能讓朋友A吃虧,於是上網求解。
24/12/07(六)16:26:31 ID:KxGsCVusNo.2470330del
>>2470324
男孩女孩?
24/12/07(六)16:29:33 ID:5tW9q9sQNo.2470331del
>>2470314
阿公這麼厲害可以大戰224回
24/12/07(六)16:34:33 ID:HPvuW3TgNo.2470332del
這到底是誰幫她數的?
24/12/07(六)16:35:44 ID:W4twZC52No.2470333del
>>2470331
4*365.25=1461天
平均6.5天1次
24/12/07(六)21:17:36 ID:odgJ4/GUNo.2470379del
都沒血源關係又沒辦過領養手續,為何不能送去孤兒院或丟回去給岳母?
24/12/07(六)21:24:38 ID:t7uFaoTYNo.2470380del
民法不是寫好看的耶XD
法律推定就苦主的仔
老母也掛了已經無法以欺騙意圖上法院掀桌了
而法律是不會讓你順手把野種扔孤兒院的
畢竟我們是假掰之國(X)國家不想多花錢(O)
24/12/07(六)21:24:54 ID:n3w8fo1UNo.2470381del
>>2470324
>>2470379
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換句話說,是否可以推定為婚生子女,是以「受胎時點」為判斷基準(不是出生的時間),只要受胎的時間點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孩子就會先被推定是「婚生子女」。
這帽是民法幫他戴上去的,唯一的解套方法只有找到那小鬼血源關係上的父親...
24/12/07(六)21:40:16 ID:szTSgkQ6No.2470386del
>>2470381
>交往約半年,A女友說懷孕了,於是也順理成章結婚。

並不是「婚姻關係存續中」
24/12/07(六)21:40:52 ID:ZOduQ/4YNo.2470387del
>>2470381
沒學過民法不要出來亂教
第2項就是「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苦主不需要找到小鬼的親生父親
只要有證據證明自己跟小鬼沒血緣關係
就可以在知道這件事的兩年以內提起訴訟了
24/12/07(六)21:44:18 ID:1m/BOFvoNo.2470388del
>>2470387
>就可以在知道這件事的兩年以內提起訴訟了
問題是要對誰提起訴訟?
24/12/07(六)21:52:03 ID:ZOduQ/4YNo.2470390del
>>2470388
家事事件法 第 63 條(否認子女之訴當事人適格)
否認子女之訴,應以未起訴之夫、妻及子女為被告。
子女否認推定生父之訴,以法律推定之生父為被告。
前二項情形,應為被告中之一人死亡者,以生存者為被告;應為被告之人均已死亡者,以檢察官為被告。

便宜老爸提起訴訟的話,就是以老婆跟小孩為被告
24/12/07(六)21:57:56 ID:aPpDGehoNo.2470392del
這樣才賠100萬
叫雞都比妳貴
24/12/07(六)23:31:47 ID:6Wx5x.CoNo.2470408del
一生下來就被刻意栽培成注定要爆肝的工程師給家庭光宗耀祖給護國神山割韭菜,還要被找來的美女戴上翡翠皇冠,還有哪裡還不夠悲慘?
24/12/08(日)01:52:09 ID:doNAywWYNo.2470425del
>>2470390
這種情況下,那個四歲的小孩能成為起訴對象嗎?
24/12/08(日)09:50:50 ID:M6F5LWtQNo.2470469del
>>2470387
兒童權利公約第3條:
1.所有關係兒童之事務,無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關作為,均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
你提否認子女之訴的目的是甩鍋,因為會損害那小鬼的利益,有很大機會過不了
24/12/08(日)16:02:57 ID:oPx.50bENo.2470525del
>>2470425
>>2470469
這邊有一件107年結婚後當了便宜老爸
113年拿著DNA報告起訴小孩老婆的勝訴實例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CDV,113%2c%e8%a6%aa%2c27%2c20240912%2c1

我們的司法不會強迫你養野種啦
24/12/08(日)16:12:03 ID:.TwJSGrsNo.2470529del
>>2470408
美女還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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