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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魔人靠邊 行政院定6種臨停、共10項輕微交通違規不再開放民眾檢舉24/03/07(四)19:40:43 ID:Bvxee1dQNo.2436745del
檢舉魔人靠邊 行政院定6種臨停、共10項輕微交通違規不再開放民眾檢舉

鄭國強

2024年3月7日 週四 下午2:03

行政院提出草案修正讓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等10類輕微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換句話說檢舉魔人的「業務」將減少了。(攝影/鄭國強)

行政院會今天(7日)通過相關修法,調整交通違規記點及檢舉措施,未來,包含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等10類最高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相關修法將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

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之本意為弭補交通警察員額不足問題,但卻誕生許多檢舉魔人瘋狂檢舉,引發不少民怨,而交通部認為112年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死亡人數有下降,對道路交通安全顯有改善成效。但同放寬民眾檢舉項目及增加記違規點數項目,致民眾檢舉停車或臨時停車記違規點數等案件數量暴增,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當初彌補警力不足之立法目的。

目前59項民眾可以檢舉違規,將受到限制

交通部表示,現行有59項違規開放民眾檢舉,未來將限縮。根據這次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不開放的一共有10大類,大部分都和臨時停車有關,也是民怨最高部分,例如第5到10項,第(五)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六)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

大部分臨時停車,未來不開放民眾檢舉

(七)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八)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九)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其他分別是(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二)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三)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四)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

幾點項目也減少,倒車未開燈也不開放民眾檢舉

不開放民眾檢舉,不代表合法,警方還是可以開罰單的,只不過新法案實施後不再讓民眾直接檢舉,不會再有檢舉魔人動不動就檢舉臨時在路邊買午餐的司機或者騎士。

交通部並表示,修正重點包括,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4點);修正第63條之2:配合修正條文第63條,刪除有關逕行舉發案件記違規點數規定。
24/03/07(四)21:30:36 ID:/xrD99i.No.2436769del
爪耙仔退場?政院修法急急如律令「十項輕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BY 蔡文馨 @ 07 March 2024

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於去年中2023年6月30日開始實施,僅施行半年就有顯著成效,112全年度交通意外死亡人數明顯較111年下降,但是「放寬民眾檢舉項目」以及「新增違規記點懲罰制度」等二大決策,造就出一批又一批的檢舉達人、爪耙仔文化正式形成,造成相當程度的民怨,且1年內累計12點即吊扣駕駛執照的規定,更是嚴重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權。在X聲四起的情況下,行政院於3月7日火速通過交通部重新研擬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違規記點懲罰制度並沒有取消,但是記點規則有所改變,此外「10種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則是不再開放一般民眾檢舉,日後只有像是闖紅燈等重大違規才需要檢舉達人登場主持正義。

還有,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其實不只10種」請用路人注意,最新的修正案只是「限縮」取消了10種過往民眾可以檢舉的輕違規項目,並非取消所有開放民眾檢舉的輕違規項目,因此,檢舉達人並不會就此消聲匿跡以及善罷干休!

3月7日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第7條之1,最高罰鍰新臺幣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第31條之1第2項)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2款)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

二、修正第63條:

1.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

2.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4點)。

3.修正第63條之2:配合修正條文第63條,刪除有關逕行舉發案件記違規點數規定。

交通部補充說明,本次修法雖然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再開放一般民眾檢舉,但是「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度」也不會有處罰漏洞,但是諸多輕違規項目一般民眾不得檢舉之後「勢必會瞬間釋放用路人的違規動機」是吧!所以還是要請駕駛人自重,以免短期內又要通過新的修正案恢復OOXX了!此外,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之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這就不用說了,但重點是記點雖有修正但照常實施!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之處罰。好的,文字有點咬舌,但駕駛人的心情明顯放鬆不少,至少不會因為開車去學校接送小孩上下課就會收到鉅額的停車費用!外送員也不會因為取餐、送餐天天吃罰單!但秩序還是很重要、否則交通大亂塞到爆。
24/03/09(六)11:42:27 ID:bVTIOZ2oNo.2437059del
其實不是不罰、是沒有人可以處理

就跟警察只要接到民眾投訴就得到案處理
他接到檢舉信函、哪怕附圖是你打手槍的假照片
他也得找個工讀生打開一一確認檢舉內容跟附件、然後送審、裁決、發案

簡單說政府現在覺得這跟爬小山腳扭到就叫直升機一樣
(他們認為)過多的輕罪違規已經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不想管了
24/03/09(六)11:46:01 ID:cZ2uuzGoNo.2437061del
>>2437059
一開始就是打算甩鍋讓人民互相仇視,轉移民眾對警察的壓力啊
你看看這個「檢舉達人」制度上線後,沒人在罵警察了,都在罵某地又有達人出沒,下次看到要打死他之類的
要我說,抓這種玩意跟承受這些壓力是你警察的工作吧?
現在玩脫了也沒啥好同情的
24/03/09(六)12:43:11 ID:cnNAqQ..No.2437068del
只好打給自己選區的民進黨服務處抱怨了
24/03/09(六)12:49:14 ID:ZdFdbTosNo.2437070del
>>2437061
等你為了一個莫名奇妙的理由跑法院等了快一年的判決書
你就知道了
24/03/09(六)15:26:07 ID:XSK.M.Q2No.2437088del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這個交通不罰
但衛生局的菸害防治可以罰ㄛ!
聰明的島民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說真的沒差啦
他只是不開放檢舉
但你可以報警叫他來現場開單
24/03/09(六)19:11:39 ID:mNZgXW2ANo.2437162del
>>2437059
也許應該類似"調解委員會"那樣,不是法院,但協調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由非警察單位,具有類似的..違規督導社區管理單位???....比如說:開立停車費的人員也有檢舉權,然後在檢舉上要列出舉證事實?
24/03/09(六)19:17:23 ID:X87qF.KINo.2437167del
智障選的政府,全民一起承擔
24/03/09(六)20:16:05 ID:yzoI..k6No.2437183del
>>2437088
阿不就有那個閒警察來開單
上述的各種劣根惡習一旦放寬後,路上各種臨停違規就夠他們奔波的了
24/03/09(六)20:35:55 ID:03lC.viINo.2437187del
>>2437068
服務處裡面好像有好幾個人在抱怨自己車停家門口又被開罰單的聲音
24/03/09(六)21:12:24 ID:zIhx.Ao2No.2437191del
>>2437061
>>2437070
既然開放檢舉有這些問題
那取消了不是很好嗎?
24/03/09(六)21:13:35 ID:By3zn/UsNo.2437192del
堵住車道違停不能檢舉,但是機車走禁行機車道跟沒有兩段轉可以喔。
也就是你可以橫停在機車道或待轉區上,然後架起照相機拍所有繞過你走內線禁行機車道或者無法停到兩段轉的機車喔
24/03/13(三)04:14:23 ID:bFQ6lnm2No.2438008del
>>2437061
讓灣灣內鬥,大家就沒興致批評政府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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